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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可作维权证据 差评师现象也能“治”了

来源: 杭州网   发布日期:2013-08-19

对众多普通而又忙碌的淘宝卖家而言,2013年7月3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差评师终于被推上了被告席的位置。全国首例淘宝差评师案作出一审判决,12名“淘宝差评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两年不等。一个经营网店刚满3年的卖家告诉记者:“差评师就是我们这些希望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人生价值的普通人心中的一颗毒瘤,但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是坚持忍了下来,今天真的是太高兴了。”

很多做淘宝的都是80后、90后这

 

批年轻人,谈到为什么选择自己做淘宝创业,得到的回答有一个共同点“因为在这里,学历、家庭背景、长相等都不是最重要的,给了我们这些普通人跟别人同台竞技公平竞争的机会,只要你够努力,就能成功”。

 

这是千千万万淘宝卖家的中国梦。如今,这个梦想得到了更多机构和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和商业规范的守护:淘宝成立了专门的差评师调查小组搜集证据。2013年元旦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纳入法定证据。

卖家说

“以前花钱买平安 现在决不妥协”

我们走访卖家时了解发现,大多数卖家在第一次遇到差评师的时候基本上都选择了忍气吞声,花钱了事,这在一些刚开始经营网店不久的低等级小卖家中尤为突出。因为担心差评对店铺的转化率造成影响,断了自己的客源,加上觉得差评师敲诈的金额也不高,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为就此可以风平浪静。

差评师就是抓住中小卖家这种心态,在尝到甜头之后,愈加贪婪,开价从十几元到几十元,甚至几百元,有时候甩下一句“你懂的”就坐等收钱了。

“以前真的太傻了,以为花点钱把他们打发了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了,谁料成了他们光顾的常客了”,卖家小孙无奈中带着气愤,”看到差评师被判决,我们也有信心了,以后再遇到,绝不妥协!”。

律师说

“敲诈勒索属犯法 卖家要积极报案”

在频繁地遭受差评师骚扰时,有的卖家也想过要回击,但为什么直到现在才解决呢?原因就是卖家们想当然地觉得“给差评不算触犯法律,司法部门不管这事儿”。

究竟恶意给差评犯不犯法?记者也就此问题采访了一位从业二十年的资深律师徐先生。

徐律师告诉记者,“恶意给差评,谋取钱财,这就是敲诈。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受害人自愿,就不能构成敲诈了。所以前提是,卖家要积极配合司法部门。”

以这次的案子为例,很多网友吐槽,主犯杨某实际作案达40余次,为什么最后检察官起诉和法院认定的只有14次?我们来听听法院方面的解释:“那是因为很多被敲诈的店主不配合,很多受害网店店主不报案,哪怕当警方致电请他们来做笔录,他们也多以‘我很忙,过去的就算了’来推脱。而证据的形成需要受害者承认受损。所以后来对得牢,能够作为证据起诉的,其实不过是个零头,当年公安千辛万苦走遍全国抓住的差评师也远远不止这12个。”

即使是对于已经支付索要金额的卖家,同样也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救济。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三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卖家可以要求差评师返还索要金额。对于金额较大或者巨大的,卖家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所以在这里也给所有卖家提个醒,遇到恶意差评师,是得到法律保障的,要积极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淘宝说

“电话录音可作证 前提是符合证据三性”

自从差评师这一灰色职位出现后,淘宝平台方一直在积极采取相应的举措,为所有卖家提供一个和谐的交易生态环境。这一点我们从淘宝出台的一些列规则中就可以看出。

“发起恶意评价投诉需要提供哪些凭证?”,其中有一条明确规定举证时需要“完整清晰的阿里旺旺聊天历史记录截图”,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卖家用阿里旺旺跟买家沟通,以便记录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现实的情况是,还是有很多卖家被差评师利用,用QQ与对方进行交涉,导致最终举证失败。

同时,为了不影响卖家正常的营销活动,淘宝也弱化了好评率的作用,先后发布“好评率不再影响搜索结果”、“淘宝直通车将在现有准入门槛中取消好评率必须为97%或以上这一条标准”、“天天特价招商取消报名资质中对好评率的要求”等条例。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淘宝还成立了专门的差评师调查小组,“我们从接受投诉举报入手,然后对这些淘宝用户的行为进行分析、查看异常,并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卧底调查等手段,以便掌握更多的作案证据”。数据显示,去年淘宝网共处罚恶意买家账号6.5万个,拦截关闭10多万笔恶意订单,保障了5万多卖家的权益。截至去年底,淘宝网接到的恶意差评、敲诈类电话投诉量减少90%以上。

最近,我们还从淘宝客服那里得到一个新的确认信息,除了阿里旺旺聊天历史记录外,目前淘宝网还接受卖家通过在号码前加拨全国首个录音公证电话95105856安存语录的方式,将与差评师投诉师等有勒索动机者的通话内容录制下来,作为举证证据进行举证提交,且目前已有多位淘宝网卖家成功通过安存语录录音举证的方式击退了恶意差评师。客服介绍说:“卖家们只要在拨打差评师号码前加拨95105856,就可以把双方的通话内容记录下来,然后直接把这段录音的提取码交给维权小二,以还原事实真相”。

谈到为什么接受卖家通过安存语录所存储的通话录音作为有效举证材料,淘宝客服解释:“安存语录所存储的通话录音不同于用户通过手机自带录音功能以及使用其他录音工具录制的通话内容,它是在用户通话过程中实时将通话内容存储到阿里云云端数据库且直接与公证处对接,无法被人为篡改,保证了通话录音作为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在电话沟通成为越来越多差评师采取的交涉方式之时,安存语录的出现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正能量,帮助卖家们防患于未然,安心做生意。

电子数据成法定证据 核查要谨慎

既然录音可以作为证据,那么QQ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微博、邮件能当证据吗?在电子数据在网络生活中应用得越来越广泛之时,不少网友都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此,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律师裘红萍说,在去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是电子数据第一次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载入民事诉讼法。

所以,QQ聊天记录、微博等电子数据都可能成为维权的证据。比如差评师通过QQ聊天时对某位卖家说:“我收到了货也说没收到,你能怎么样?我们就是专门给差评的,想消差评就给钱”这样一句话,就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你被敲诈的事实。

由于网络语言存在着易删除和易修改性,因而,如何对其真伪进行核实调查,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就成为其中关键。比较可行的方法是通过公证的方式来提取证据。

全国首例差评师案的审判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在淘宝平台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下,整个网络交易环境一定会变得更加健康、和谐。“法制+商道”合力护航,淘宝卖家的中国梦将更加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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